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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

来源:互联网 2023-05-12 04:23:02

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办理程序

一、办理事项

单位解散、撤销、破产,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职工辞职,未重新就业的;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封存于集中封存户。

二、申请材料

解散、撤销、破产证明;职工辞职证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住房公积金封存核准表》、《公积金封存清册》、《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下载地址:(http://www.zjgjj.cn/)

三、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封存在公积金服务中心综合业务岗办理。办理时应填写公积金封存核准表和公积金封存清册(各一式三份)并分别情形携带相应材料。办理集中封存的,综合业务岗在封存核准后办理职工账户转移手续,将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

四、下载表格

《住房公积金封存核准表》

《公积金封存清册》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五、办理地点

京口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中山东路26号(建行京口支行3楼)

大港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新区大港兴港西路26号(中国银行大港支行3楼)

六、咨询电话

京口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0511-85085122

大港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0511-8805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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