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
镇江热门资讯 > 镇江社保资讯 > 镇江社保政策 > 正文

镇江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外购药费用报销办理

来源:互联网 2022-12-25 03:11:03

流程描述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患精神分裂症、癌症、血液透析病人二次报销且用于治疗以上三种疾病:年度符合规定的个人支付费用。

需携带的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如需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代办人银行卡原件)

(2)门诊发票原件及门诊病历或病理报告等医学诊断证明

(3)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

医保经办地址:镇江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市运河路100号)医保业务经办区(15—20号窗口)

网上办理链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镇江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外购药费用报销办理指南镇江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外购药费用报销办理材料镇江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外购药费用报销办理
上一条:社保卡和医保卡是一张卡吗? 下一条:镇江社保卡综合服务网点一览表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