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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职工公积金缓缴办理材料+办理方式

来源:互联网 2023-04-12 14:05:02

一、办理材料

(1)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人员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2)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需提供社区证明;

(3)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

(4)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单位出具的经营困难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

二、办理方式

职工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至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柜面或通过“镇江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镇江住房公积金”手机APP申请办理,自审核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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