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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医保报销对象

来源:互联网 2023-02-18 03:38:03

报销对象

镇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医疗费用支付

1、参保人员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后,先由当年的个人账户支付

2、个人的当年账户不足支付的,由往年积存的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门急诊统筹起付标准”的费用

3、累计超出“统筹起付标准”后,再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给予报销。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报销需携带的材料

(1)参保人员和所涉直系亲属(若非镇江市市区参保需提供当地相关参保证明)的社会保障卡和代办人身份证

(2)发票原件

(3)医疗费用清单汇总

(4)参保人员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户口本、结婚证)

(5)个人账户注销结存时,还需须持有社保经办部门核发的《镇江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存单》

关键词:医疗费用支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报销镇江医保报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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