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如何通过公积金个人网厅变更手机号?
一、政策原文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
二、执行时间
本细则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以不动产权证出证日期为准,在2021年7月15日之前的,按原政策执行,在2021年7月15日(含)之后的,按本细则内容执行。原《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镇公积金管委会办〔2015〕3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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