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
镇江热门资讯 > 镇江社保资讯 > 镇江社保政策 > 正文

镇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1-27 06:27:03

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住院费用清单;

(3)医院收费票据;

(4)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门诊费用报销需提供: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或病历资料。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与待遇期限

城乡居民在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25日参保缴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在2022年1月1日后参保缴费,从缴费到账之日起90天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破年参保条件的人员不设待遇等待期。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住院费用报销材料门诊费用报销材料镇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上一条:镇江社保转移指南 下一条:镇江女职工生育二孩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