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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镇江加强稳岗就业支持措施

来源:互联网 2023-04-30 02:44:03

1、实施稳岗返还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统筹使用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降低社保费率。延续执行国家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3.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4.加大招工用工支持。开展送岗到企、定向招聘等活动,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对帮助企业恢复生产、解决企业招工难题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每招1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经审核认定后,给予2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和引导企业积极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培训机构对返乡人员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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