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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4号)文件精神,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医院简介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1978年批建,1982年开诊,现为河南省卫健委直属的一家集“医教研转工作统筹推进、防治康养手段综合应用、吃动睡想行为全面科学”的三级综合医院。医院核定床位1800张,专业技术人员余人,二级主任医师3名,高级职称人员230人,硕士、博士学历273人,省级以上学会(协会)主委、副主委及常委37人。医院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有东、西、南等四个院区,其中郑东院区比邻河南省政府,又名郑东新区人民医院,为河南省干部保健定点医院。医院有一个国家重点临床专科和四个河南省重点(培育)学科,有省发改委认定的“河南省居家健康管理工程研究中心”及省科技厅认定的“河南省中药高活性药物开发与临床应用研究工程中心”;医院经营管理8个急救站、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牵头成立的椎间盘病专科联盟、基层康复联盟、高血压病管理联盟等,下设司法鉴定中心,是河南省物理医学学会、郑州市物理医学学会会长单位。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院纪委、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9人,硕士研究生16人,共计25人。详见附件《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起点,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应为、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体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
5.A类岗位(医疗类)本科阶段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本科,须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试;B类岗位(护理类)本科阶段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四或五年一贯制本科,须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
6.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hnszsy.cn/)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从9月4日至9月12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于9月10日8:00至9月12日18:00,登录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szsyzp.cezhiyun.com/)下同,实名注册后按要求如实填报和提交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字节小于30kb,照片清晰,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2.报考资格初审。9月11日至9月13日为报考资格初审时间。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9月14日登录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于9月15日8:00至9月17日9:30,登录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
1.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
3.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5.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6.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其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否则不予聘用。
7.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院网站公布,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考察结束后,出现人员不合格及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人员聘用及待遇
1.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未尽事宜,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86632128(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371-69690394(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技术咨询电话:4000016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