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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互联网 2023-08-11 22:08:19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郑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贷款材料

一手房:

郑州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二手房:

郑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公转按揭:

郑州公积金转按揭贷款材料

贷款程序

步骤一:

贷款申请:排号办理贷款手续(期房)或认定贷款资格(二手房、转按揭)

步骤二:

办理担保手续: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手续

步骤三:

签订合同: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据、委托扣款协议

步骤四:

银行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一)贷款比例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二)贷款额度

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60万元。

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对应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内,综合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在对应最高贷款金额内,综合家庭缴存余额、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

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合并月还款额认定其还款能力,还款能力不足时,应当降低公积金贷款金额。

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不超过家庭缴存余额的15倍。

(三)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

3、贷款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家庭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特殊行业缴存职工的贷款利率同时按合同约定规则调整。

(五)月还款额

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按照夫妻双方最近12个月内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之和认定,借款人未婚、离异、丧偶未再婚以及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时限不满12个月的,按借款人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家庭月收入。

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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