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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来源:互联网 2023-01-11 20:05:01

事项名称:

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结办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15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业务办理须知》

办理条件:

房产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出资加装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人只能提取一次,所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缴存人家庭所分摊安装电梯的费用。

办理流程:

经办人带齐以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柜台办理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1

缴存人身份证(已婚的需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原件(1份)

2

本人肇庆市开户的一类储蓄卡或活期存折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等)

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不动产登记证

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须发证机构盖章确认)

原件及复印件(1份)

按相关规定可不申办施工许可证的,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

6

安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

原件及复印件(1份)

7

经管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现场勘察的资料

原件及复印件(1份)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758-12329(人工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址:

市公积金中心: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封开管理部:封开县江口镇府前路3号(封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德庆管理部:德庆县德城镇德庆大道17号(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怀集管理部:怀集县怀城镇金鸡桥头(怀集县行政服务中心)广宁管理部: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四会管理部:四会市广场北路3号(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高新区管理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德大街91号 (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鼎湖管理部:肇庆新区金花路1号(即行政服务中心)

高要管理部:高要区南岸城区府前大街9号(即行政服务中心)

关键词: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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