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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户口收养入户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2-10-20 02:13:02

办理对象

1、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儿童

2、国内公民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办理材料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3)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

(4)被收养人户口簿

2、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原件和复印件)

(1)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收养:收养公证书、抚养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后收养:《收养证》、收养人的户口簿及其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持相关办理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

2、经县、市机关审批同意,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地点

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户口登记机关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详情请咨询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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