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湛江下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每户贷款不可超45万
2013年10月28日,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从2013年11月10日起,我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按规定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每户最高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45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
公积金由于其较低的利率、还款方式灵活等因素一直是市民购房贷款的首选,旧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每户最高为60万元。为搭旧公积金贷款额度“最后一班车”,很多市民都赶在11月8、9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8、9日两天办理贷款的人比平时多很多,工作人员都加班加点帮市民办理。”
我市下调后的每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5万,按规定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情况下,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价款的7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60%;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土地评估价值的50%;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50%;对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家庭,必须在第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之日起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下调原因引起了网友的纷纷猜测:是因为我市公积金资金结存情况?还是公积金开始规避楼市避泡沫风险了?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的王科长回应称,主要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工作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