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家庭困难人员可以哪些就业补贴
湛江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可按年度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时间为界点计算。流程如下:
(一)申请账号(首次办理单位需申请省资金系统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直接进入第2个流程)
需携带资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证明),到相应的市或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账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对单位的基本信息后,创建、分配账号。申报对象应自行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
(二)网上申报(预受理)
申请单位使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配的账号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gdjycy),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注意资金系统中“受理地点”按申报渠道选取市或相应县(市、区)。
(三)提交纸质资料(受理和审核)
申请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向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纸质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纸质资料申请后,通过内部系统或其他方式查验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核验信息。
(四)复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资料进行复核。
(五)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拨款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拨款意见。
(七)资金划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务机构)自收到拨款意见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按规定办理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