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
湛江热门资讯 > 湛江公积金资讯 > 湛江公积金办事指南 > 正文

湛江公积金提取审批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2-01 02:39:03

办理条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

(二)购买二手住房

(三)建造自住住房

(四)农业户口缴存户在户籍地建造住房

(五)翻建自住住房

(六)大修自住住房

(七)偿还购房贷款

(八)支付自住住房租金

(九)预提交首期房款

(十)直系亲属首次购房提取

(十一)在既有住房中安装电梯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十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再就业满3年,男满50岁,女满45岁

(十五)出境定居

(十六)离休、退休

(十七)调离本市

(十八)市内调动

(十九)本市户籍职工迁出本市

(二十)外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就业

(二十一)农村户籍职工回原籍务农

(二十二)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二十三)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二十四)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二十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办理材料

提取时,申请人除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销户提取和调动转移进需要,需打印最终余额)、结婚证(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外,同时根据下列提取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一份,原件备查):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①有效的购房合同;②预付购房款总额的20%或以上的票据;③银行对账单④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注:如有购房发票不需要提供第③项材料。已有《房地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的,不需要①、②、③、④项材料)。

(二)购买二手住房 ①房地产交易机构签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②契税完税凭证;③二手房交易证明。(注:已有房产证的不需要提供第③项证明材料)。

(三)建造自住住房 ①土地使用权证;②建设规划许可证;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④购买建筑材料票据。

(四)农业户口缴存户在户籍地建造住房 ①户口簿;②用地证明;③购买建筑材料凭据;④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出具的已建房证明。

(五)翻建自住住房 ①房屋产权证;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购买建筑材料票据。

(六)大修自住住房 ①房屋产权证;②房屋安全质量鉴定意见书;③购买建筑材料票据。

(七)偿还购房贷款 ①借款合同;②供楼存折(需打印最新还款流水)。(注:提前还贷需另附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审批通知书》和贷款余额清单)

(八)支付自住住房租金 ①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②房租发票;③房屋租赁证;④承租人家庭收入证明。

(九)预提交首期房款 ①预售商品住房认购书;②保证书(职工、开发商各一份);③有效的预售款监控账户证明文件或商品房预售证;④购房定金单据;⑤委托书

(十)直系亲属首次购房提取 ①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付房款票据、银行对账单(或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交易证明)等购房有关资料;②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③购房人的身份证;④所购房屋及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分别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

(十一)在既有住房中安装电梯 ①房屋产权证;②有效的批准证明文件;③安装电梯施工合同;④安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①劳动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③住房公积金存折(须打印最终余额)

(十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①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②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

(十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再就业满3年,男满50岁,女满45岁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②连续3年未能再就业的证明材料;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

(十五)出境定居 ①出境定居护照;②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

(十六)离休、退休 ①《离休证》或《退休证》(如没有《退休证》,则提供户口证明(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②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

(十七)调离本市 ①劳动人事部门调令;②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

(十八)市内调动 ①调令或新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②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

(十九)本市户籍职工迁出本市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②户籍迁出本市的证明材料;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

(二十)外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就业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②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

(二十一)农村户籍职工回原籍务农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②户籍证明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

(二十二)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①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v (二十三)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②住院费用专用发票;③出院小结(住院记录);④直系亲属关系证明;⑤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二十四)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①判决裁定书;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

(二十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①死亡证明;②继承人(受赠人)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书(注:5000元以下的,合法继承人由死者单位出具证明认定;5000元(含)以上的,合法继承人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认定);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打印最终余额)。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资料到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提出申请,

(2)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且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在承诺时间内进行审批;

(4)申请人到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领取《湛江市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审核意见》。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资料到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提交资料;

网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2)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且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在承诺时间内进行审批;

(4)申请人到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领取《湛江市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审核意见》

办理地点

办事窗口:

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地址:

湛江市赤坎体育北路

交通指引:

912路、805路到体育北路行政中心站下车或2、20、22路到海滨大道会展中心站下车,西行400米

办理时限及联系电话

法定时限说明: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1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

联系电话:

0759-3197189

0759-3130979

关键词:公积金湛江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湛江公积金提取审批办理指南
上一条:湛江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指南 下一条:湛江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