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购买的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怎么办?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点击进入提出申请,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异地满分的除外)。
2.受理。受理人员后台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条件,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确认通过;对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确认通过申请。
3.审查。受理后,车管所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核查,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预约考试,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预约考试;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取回成绩单并清分(异地满分的除外),持成绩单取回暂扣驾驶证。
二、申请材料:身份证
三、受理条件
1.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