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回湛江需要做核酸检测吗?
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属于粵府明电(2020]6号文第一条明确的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申请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职工健康监测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档”建档分类筛查机制,已有效规劝来自或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粤复工;
(三)设施物资到位。卫生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齐备,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四)内部管理到位。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按照“8个一”要求,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对春节期间处于连续生产状态的企业,应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包括东莞、中山市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级指挥部)动态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县级指挥部要加强对其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