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一、线下办理流程
1.民族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学生注册证明等资料,到所属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进行身份认定
2.民族工作部门要将资助大学生名单登记造册,并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报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族宗教局报省民族宗教委备案,省民族宗教委将名单汇总后及时函告省教育厅、财政厅。
3.资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下拨到有关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拨给县级民族工作部门。
二、办理地址
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科
1.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01、102、103综合服务窗口
2.电话:0759-3181506
3.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指引: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公交10路;20路;26路;34路;51路;62k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三、受理条件
户籍在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州市瑶安瑶族乡、三水瑶族乡,清远市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以及分布在省内36个县(市、区)的39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包括自然村,具体名单见附件),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的新考上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省外学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
四、办理材料
1.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
2.小学毕业证复印件
3.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申请表
4.居民户口簿
5.居民身份证
6.学生照片
7.学费、住宿费的有关缴费凭据
8.上一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有关缴费凭据
9.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录取通知书
10.注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