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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免收机动车停放费用车辆

来源:互联网 2023-01-24 15:42: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及消防车等车辆。

(二)执行应急抢险救灾和市政设施正常运营作业、维护、抢修任务的车辆。

(三)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四)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办公时间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

(五)新能源汽车24小时内首次停放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收费标准收取。24小时内多次进出的,仅首次停放享受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仅享受一次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

适用范围: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我市主城区(芗城、龙文)范围内,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服务并收费的,且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含停车场、停车库、停车楼等停车场所)以及路内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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