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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区教育局/龙海区财政局/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龙海区招聘编外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公办幼儿园、城区小学的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75名。
2.城区小学招聘编外教师65名。其中,石码中心小学招聘32名,实验小学招聘33名。
(1)面向代课教师招聘20名。石码中心小学、实验小学从本校现有的代课教师各择优招聘10名。若两所学校从本校代课教师招聘的人数不足时,空额纳入面向社会招聘名额。
(2)面向社会招聘45名。石码中心小学语文招聘 11名,数学11名;实验小学语文招聘15名,数学招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幼儿园编外教师
1.面向福建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须参加4月福建省统一组织的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3.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核、体检、考核、选岗等均参照《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4.2018、2019、我区已聘用的编外教师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二)小学编外教师
1.面向福建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取得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
2.须参加4月福建省统一组织的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3.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核、体检、考核、选岗等均参照《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招聘方式
1.以4月福建省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的个人成绩为依据,在本次招聘编外教师报名截止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2.石码中心小学、实验小学面向本校代课教师择优招聘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招聘办法由教育局负责另行制定。
在确定体检对象时如遇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相关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区教育局备案,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1日至23日(正常上班时间)。应聘人员本人应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一楼108会议室(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紫星路2号职教中心)。联系电话:0596-6531142,联系人:陈老师。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期间,区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交:
①《龙海区招聘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粘贴相片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
③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含毕业时间、专业、学历类别、学历层次,属师范类的请注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所就读高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或从毕业生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未能体现师范类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的证明或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⑥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其中,7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7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⑦4月全省统一组织的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成绩。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
1.应聘人员按省统一考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招聘资格。
3.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4.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当天因故无法完成体检所空缺的职位,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及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招聘的编外教师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学校一份。合同期为2年(含两个月试用期),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待遇
1.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的编外教师每人每年区财政核拨包干额度60000元。包括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
2.在财政核拨的年额度内,提取一定资金作为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根据学校的考核结果,对满学年工作、工作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兑现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
(三)管理
1.幼儿园编外教师区教育局根据各幼儿园教师实际需求情况,可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同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已签约的给予解聘。
2.编外教师须在小学、幼儿园的教学或保育员一线岗位工作,离开一线岗位的,视为违约给予解聘。
3.编外教师要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幼儿园或小学将对其工作考核量化,区教育局将按年度安排考核,考核情况与工资待遇挂钩。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4.编外教师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新教师招考、参军等四种原因,应提前告知幼儿园或小学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得享受相应的年度考核奖及月绩效奖励工资。
招聘咨询电话:0596-653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