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风险区返漳州开发区要隔离多久?
东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15号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根据当前防控工作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海报备。渔船必须严格执行进出港“四报备”、渔船出海审批、“七核四查”等制度;海上作业时严禁拆卸、破坏、屏蔽北斗示位仪、可视化等终端设备;按照核定的作业区域生产,海上作业期间不得接触国外、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船舶和人员,如有发生接触,须立即报告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镇、村加强乡镇船舶管理,落实定点集中停靠,严格执行出海报备制度。
二、禁止异地停靠。除防台避风等应急响应情况外,严禁我县渔船跨地区停泊,不接受外地渔船到我县停靠。伏休期间,全县出海作业钓具渔船统一在大澳中心渔港停靠,回港渔船人员、渔获物必须开展核酸检测,渔船人员上岸须按照防疫规定进行定点隔离。
三、落实属地责任。各镇、村要健全渔港管控点建设,定人定岗定责,严格执行“7×24”小时值班值守,落实镇村干部挂钩渔船制度,组织辖区港口、码头、沃口和岸线网格化巡查,强化闭环管控。
四、压实船厂责任。全县船舶修造企业必须对修造的船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管理,船舶出厂各个环节要按规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不得擅自为船舶加装改装或拆除设备。
五、强化海上执法。海警、渔政、海防、海事等执法机构要定期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加强重点海域和重点码头巡查,严厉打击海上偷私渡、非法捕捞、非法交易、非法转移货物和“三无”船舶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广泛宣传引导。各镇、行业部门要加强海上疫情防控宣传和正面引导,督促船东(船长)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七、严肃追究责任。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疫情防控的通告(第18号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上作业渔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海上防控屏障,防止疫情从海上输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船东(船长)要严格执行渔船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和渔业部门的疫情防控指令,配足配齐防疫物资;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备制度,出海作业时不得拆卸、破坏、屏蔽北斗示位仪(定位仪)、AIS等设备,严格落实“七严禁一限制”(即严禁招用境外船员上船作业,严禁超越国界航行或停泊国外港口岸线,严禁海上过泊或转渡人员,严禁搭载非报备出海的其他人员,严禁在海上购置或转运国外入境物资,严禁渔船从事载客、运输货物等非渔业生产作业行为,严禁进入敏感海域航行及作业,限制在国内非船籍港停泊时船员上岸活动)。
二、各沿海乡镇、村(社区)要设立岸线管理员,建立包段负责、责任到人的岸线管防责任制,在重点渔港(岙口)、码头设立不少于2人的信息员,切实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强边固防作用,筑牢沿海管防屏障,严防海上偷私渡和走贩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海上疫情防控值勤点实行24小时值班,定人定岗定责,加强防疫巡查,严格落实“七查四核”(七查:查作业类型、出港报告、船员持证与适任、体温测量、疫苗接种、健康码、核酸检测。四核:核对船上人员信息、身份信息、人与证一致性、安全防护)、“四问一报告”(四问:问海上过驳、载运辖区外船舶人员情况;问海上与辖区外船舶靠泊、船上人员面对面接触情况;问利用辖区外船舶进行加水加冰加油等情况;问在海上与辖区外船舶交易渔获情况。一报告:发现人员信息不一致、体温异常、有买卖渔获物等异常和可疑情形的,要立即实施管控并报告属地乡镇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和出海人员上岸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切实筑牢海上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三、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强船舶管理和渔排人员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渔船、渔排、船民及外来务工渔工动态信息,建档造册,强化闭环管控,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精准防控。
四、各乡镇及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海上疫情防控宣传和正面引导,督促船东(船长)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提高渔民自我防护意识。、海警、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加强海上联合执法巡查,完善海上、海陆信息互通和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海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发现举报违反上述规定的线索信息。举报线索经核实后,给予举报人每条线索3000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对恶意举报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举报电话:0596-3323061,110。
诏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7日
关于做好龙海区海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鉴于当前海上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龙海区所有钓具渔船船东船长务必遵守下列防控措施:
一是出海作业的渔船,未取得属地疫情防控组的同意不得回港上岸。
二是在港钓具渔船暂停出海作业。
三是在外作业的钓具渔船不得集中回港,经批准回港的渔船船员必须落实点对点集中隔离。
四是钓具渔船海上作业严禁与国外、境外船舶进行渔获交易、从事加油或其它物资补给、接触接泊其他船舶人员和偷私渡人员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顶格处罚。
五是钓具渔船在海上作业有接触接泊国外、境外船舶的要及时如实报告,不报告造成疫情传播,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漳州市龙海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