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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漳州芗城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02-21 18:36:03

从2022年4月1日起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42%提高到45%,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22元提高到882元。同时适度提高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城市人均补助水平提高至每月490元,农村人均补助水平提高至每月412元。

二、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进一步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同时适当调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比例,全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保持同类型分散供养的120%不变,半护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同类型分散供养的160%,全护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同类型分散供养的200%,确保调标后的集中供养水平不下降,确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与我区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即分散供养全自理每人每月1343元,半护理每人每月1637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931元;集中供养全自理每人每月1611元,半护理每人每月2619元,全护理每人每月3862元。所需资金按市区财政体制分担,从2022年4月份起发放。有关发放工作要在2022年4月份完成。本文件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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