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申请材料:
1、签证申请表
2、1张照片
3、护照
4、身份证复印件
注: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发对象:
以短期演出、广告、时装模特、讲课、讲演、研究、技术指导等营利目的进行短期就业活动者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1、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2、事业者登录证明
3、雇佣合同或参赛确认书
4、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主管部门最高负责人的雇佣推荐书或公文或能证明雇佣必要性的材料
艺人:影像出版物等级委员会的演出推荐书
职业足球运动员、教练、裁判:大韩足球协会(联盟)的推荐书
专业围棋选手:韩国棋院等所属协会的雇佣推荐书
尖端技术人才(GOLD卡或IT卡):韩国产业技术财团或韩国IT风险企业中小企业联合会的推荐书
职业能力开发培训设施及法人的外教:地方劳动官署长官的推荐书
外国专门技术人才:可用中小企业振兴公团的推荐书替代雇佣证明材料
时限与费用
单次短期签证(停留期90天以内):手续费260元;加急费390元。
单次长期签证(停留期90天以上):手续费390元;加急费520元。
单次团体旅游签证:手续费97元;加急费130元(每人)。
两次签证(个人):手续费455元;加急费585元。
两次签证(团签):手续费130元;加急费162元。
多次签证(长、短期):手续费585元;加急费8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