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张家口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合并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执行统收统支政策。
张家口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
2022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细则:
一、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 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平均人数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平均人数,测算 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67305 元。
二、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三、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个人缴费基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四、本次调整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2022 年7月起至下一年度6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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