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可以,张家口市已经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
根据市十一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取消本市城镇户口落户限制,凡有意愿落户本市城镇的公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均可办理落户。
本次改革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城镇意愿,实行以群众申报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对有意来本市就业、居住、生活的非户籍人口,可在本市城镇申报登记常住户口。为有序畅通落户渠道,相关部门将指导公民有序落户,确保公民如实申报登记,按照先家庭户、再集体户、最后登记在公共地址的顺序为公民办理落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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