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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医保参保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2-12-08 01:55:03

1、单位参保:

(1)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宣化区、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下花园区、察北管理区和塞北管理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张中央、省部属企事业单位;

(2)属于市本级统筹管辖范围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正常工作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城乡居民参保:户口在本市(在校学生以学籍为准),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条件人员主要包括:

(1)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2)中小学(含中专、职校、技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

(3)60周岁以上无用人单位居民;

(4)处于劳动年龄段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1-2级)人员、无用人单位持有《张家口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人员。

另:处于劳动年龄段的其他非从业人员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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