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被稽核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职工花名册、工资奖金发放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劳动统计报表、张家口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养老、工伤、医疗、生育);
(3)财务报表、总帐、应付工资明细帐、成本(费用)、管理费用或经营费用帐、工会经费及应付福利费帐、其他费用帐等,并提供与以上帐册相关的会计记账凭证以及与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各项保险待遇等相关的资料;
(4)有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承办科室:审计科
联系电话:0313--2160891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