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张家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作为基数,(未达到市社会平均工资的按社平工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缴费比例为7.9%(含生育保险0.4%),其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4%(含生育保险0.9%);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未达到市社会平均工资的按社平工资)的2%由单位按月代扣(退休人员个人无需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7.5%,由个人按年度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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