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网上登陆社保须知
枣庄市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枣庄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地点
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
电话:0632-3317043
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
地址:市中区振华路2号
电话:0632-5110187
社会保险费征收分局
地址:薛城区永兴路299号
电话:0632-4483899
枣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