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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补充说明

来源:互联网 2023-08-06 12:50:04

一、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月18日第4次《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确定:同意将全市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根据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榆林房金委()1号《关于提高神木县管理部、府谷县管理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批复》神府区域单笔贷款不超30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建房委托贷款分为抵押贷款和质押联保贷款两种。

三、《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八条的贷款偿还采取月均等额本息还款法,按季偿还贷款本息。

即: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限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限

每季还款金额= ×3

(1+月利率)还款期限-1

根据银行结算要求和实际业务现更改为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办法。

即: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限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限

每月还款金额=

(1+月利率)还款期限-1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管理关于榆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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