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城乡医保缴费延长的通知
失业补助金申领
一、申请时间:12月31日前
二、申请地点:最后一次交纳失业保险地的经办机构
三、申请对象:
(一)在我市交纳失业保险,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未享受离退休待遇,未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在下岗或失业期间一直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保险中任一项)缴费的失业人员;
(二)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四、发放标准:
(一)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市本级:693元/月)
(二)3到12月,其他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20% (市本级277元/月)
五、申请步骤
(一)经办地:填写申请表,提供个人相应材料,等待经办机构审核;
(二)手机端:①扫描或微信上搜索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智慧人社APP)—②关注公众号—③注册公众号—④社保服务—⑤待遇查询—⑥失业待遇申领—⑦下一步—⑧失业补助金申领—⑨基本信息(完整填写)—⑩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六、温馨提示:失业补助金政策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在今年3到12月 ,国家为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阶段性帮扶政策,不是“疫情补贴”或“下岗职工生活补贴”政策。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发放时间最长不超6个月, 1人只能申请一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政策申请持续到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