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城乡医保缴费延长的通知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享受更优质、高效、安全的社会保障服务,根据国家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13号)、《湖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湘人社规〔〕1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市本级各项养老保险待遇及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的补贴资金,统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国家社保卡)发放。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新增退休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统一通过国家社保卡发放,不再使用非国家社保卡发放待遇。
二、已领取国家社保卡但未使用其领取待遇的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单位统一向所属经办机构申报,变更为国家社保卡发放待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国家社保卡,于12月31日前到当地国家社保卡发放银行网点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影响后续待遇领取。
三、未申办、未激活或遗失国家社保卡的退休人员,携带本
人有效身份证,选择我市国家社保卡任一合作银行制卡网点现场申领或补办国家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领取国家社保卡后,按本公告第二条办理国家社保卡发放待遇变更手续。
四、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由直系亲属携待遇领取人居民身份证、国家社保卡和待遇领取人持国家社保卡的电子照片到社保卡发放银行网点申请上门服务。
咨询电话:12333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0730—8251931
市社保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0730-8251523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0730-8251970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