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城乡医保缴费延长的通知
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条件:产妇休完产假后的 3 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所需资料: ①男职工社保卡(没有社保卡,则提供医保手册)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住院病案首页(A4 纸张大小,医院盖公章) ⑥诊断证明(医院盖公章) ⑦住院费用发票(需医院盖公章,总金额需要超过 1283 元) ⑧女方无工作无经济收入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委员会出具) ⑨生育津贴申请表(盖参保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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