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对象和条件
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作为区域性融媒集团,因业务工作需要,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职责义务;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岗位要求年龄详见《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5.符合《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学历要求见各岗位具体要求(学历均为第一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
3.在处分期间的;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宁夏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9.现役;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范围、条件等详见《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所需专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1月4日一7日(4个工作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者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现场报名:本人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名(报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955—7012030)。
2.资格审查。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新闻传媒集团纪检组全程监督,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现场报名的人员,审核结果在报名日期截止后的一周内通知本人。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通过中卫新闻网、中卫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自行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提前3天电话通知应聘者。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笔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结束后,由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所有招聘岗位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集团党委同意后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报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党委研究决定。
六、体检
体检由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3.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卫日报》、中卫新闻网、中卫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见习期为3个月,见习期间工资待遇按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比照单位同等学历、职称等条件人员兑现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中共中卫市委宣传部、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卫市国资委监督指导下进行。本公告中涉及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5—7989226(集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955—7023334(集团纪检组)
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