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对象和条件
宁夏卫生人才评价考试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2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四)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各专业各科目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过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