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居住证补办材料
台湾通行证相片标准:
(一)相片为申请人六个月以内直边正面两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相片背景为蓝色,使用光面相纸,相片只限一人;
(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儿童不得系红领巾;不着浅色衬衣,不得化妆、涂口红,不得戴发卡、项链、耳环、耳坠、墨镜等;
(三)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分明,神态自然,露双耳,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等,脸部无局部高亮度、颜色过深或泛白等现象;
(四)不得使用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相片和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相片;
(五)相片尺寸:长48毫米,宽33毫米,人像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