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居住证补办材料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99号)及《关于贯彻赣人社发〔〕99号文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函〔〕302号)文件,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分六档确定,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公布之前暂按3270元/月执行。据此明确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如下:
项目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第四档第五档第六档
月缴费基数(元) 1310 1970 2620 3270 6540 9810
月缴费金额(元) 262394 524 654 1308 1962
年缴费金额(元) 3144 47286288 7848 15696 2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