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
烟台热门资讯 > 烟台社保资讯 > 烟台社保政策 > 正文

烟台新生儿居民医保应在什么时间内办理?

来源:互联网 2023-06-03 01:06:03

烟台新生儿居民医保应在什么时间内办理?

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按出生当年的年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集中缴费期内出生,可同时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的可延长至出生后6个月内。

烟台市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未成年):

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20元。

各类学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0元,其他未成年居民按一档缴费。

在校学生、其他未成年居民均享受二档缴费对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关键词:烟台新生儿居民医保烟台居民医保缴费烟台新生儿居民医保应在什么时间内办理?
上一条: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全省通办事项服务指南 下一条:烟台社保参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