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
烟台热门资讯 > 烟台户籍资讯 > 烟台人才引进 > 正文

莱阳市首批人才公寓配租范围(单位范围+人员范围)

来源:互联网 2023-05-11 12:48:03

根据莱阳市发布的《关于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人才统筹配租莱阳市首批人才公寓(租赁型)的通知》:

为提升人才安居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结合莱阳市实际,拟面向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才统筹配租莱阳市首批人才公寓(租赁型)。

配租范围

(一)单位范围

莱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人员范围

首批人才公寓面向经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由较高层级一方提出申请,只可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围之内: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莱阳市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莱阳市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分房、烟台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的;

3.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或正在享受烟台市或莱阳市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中的任一补贴政策的;

4.本人因违反烟台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

承租人才公寓的,不得同时享受烟台市或我市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申请上述三种补贴中任一补贴的,须腾退人才公寓,补足公寓租金,否则补贴申领不予审核通过。

关键词:莱阳市人才公寓配租要求莱阳市人才公寓配租详情莱阳市首批人才公寓配租范围(单位范围+人员范围)
上一条:2023年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下一条:度招远市租赁型人才公寓房源地址+面积+租金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