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
烟台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相关问题解答
1.居民养老待遇怎么算?
60周岁参保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积累额÷139)+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固定额由政府支付)。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行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每月加发1元的基础养老金;从1月1日起,我市为65-74周岁已享受居民养老待遇的老年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75周岁以上(含)的每月加发10元基础养老金。
2.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补?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允许补缴,但在补缴时点上要求参保人当年度满59周岁,之前存在断保年度的,给予一次补缴机会,一次性补缴总额不得高于所有断保年度最高补缴额之和。具体补缴条件和标准可咨询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
3.逐年缴费VS补缴怎么看?
提倡逐年缴费,不提倡补缴。一是按正常缴费档次逐年缴费,年年都可享受政府补贴。而补缴社保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二是补缴断保年度的社保费,相应年度不计入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中的缴费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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