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
烟台医疗保险退休年限认定
各类参保企业业务简述已经在烟台市参加职工医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满足养老保险退休条件,可到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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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职工25年、女职工20年。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54号)中规定的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未达规定的统筹地区,2025年底前过渡到位”的要求,我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由25年调整为30年、女职工由20年调整为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