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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4-08 08:46:02

烟台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填写要求: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共同借款人:指与借款人共同买房、负有共同还款义务的个人(含配偶),没有的无需填写。

购房情况:所填信息均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查找。

购房金额按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载明金额取低填写,首付金额据实填写。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面签。

2.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提供)

⑴ 身份证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⑵ 户口簿(家庭户提供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⑶ 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包括结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离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调解)书等。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3.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4.已付房款票据 原件

5.交易材料

⑴ 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开)原件

⑵ 税收完税证明 原件

⑶ 过户后的不动产权登记证 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材料备齐后,请按1–5的顺序排列,申请即时受理,2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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