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车辆年检办理指南
详细说明
年1月1日前,凡在烟台市内注册登记营运手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于 年淘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 年 1 月 1 日(含)后转移至我市的;
2.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 1 年(含)或达到强制注销报废标准的;
3.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车主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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