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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租房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

来源:互联网 2023-07-09 06:46:02

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补充通知在我市无房租赁提取政策(烟住〔〕24 号)基础上,无房职工承租本市商品住房,同时提供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原件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但职工及配偶每月合计最高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2000元,单身不得超过1000元。目前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四)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五)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六)离休、退休的;(七)出境定居的;(八)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十一)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活特别困难的;(十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十四)异地求学的;(十五)失业2年以上的。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提取指南:全额付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服务指南一.办理条件全额付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载明日期三年之内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以下任意一种即可)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备注

材料一

1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1

1

2

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1

1

3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汇总)》

1

缴存单位存在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4

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

1

1

仅房主配偶提取时需要

材料二

1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1

1

2

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1

1

3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汇总)》

1

缴存单位存在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4

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

1

1

仅房主配偶提取时需要

材料三

1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1

1

2

全款《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

1

1

3

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1

1

4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汇总)》

1

缴存单位存在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5

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

1

1

仅房主配偶提取时需要

说明:因提取资金转账至个人银行账户,需单位提前采集职工银行账户信息;如果单位不存在的,职工个人申请提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限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恒丰、交通七家银行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三.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四、电话咨询热线:12329五、官方网站:http://gjj.yantai.gov.cn/全额付款购买二手房提取服务指南一.办理条件全额付款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载明日期三年之内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备注

1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1

1

2

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1

1

3

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

1

1

仅房主配偶提取时需要

4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汇总)》

1

缴存单位存在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因提取资金转账至个人银行账户,需单位提前采集职工银行账户信息;如果单位不存在的,职工个人申请提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限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恒丰、交通七家银行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三.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四、电话咨询热线:12329五、官方网站:http://gjj.yantai.gov.cn/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提取服务指南一.办理条件 职工以商业性住房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发放后可申请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备注

1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

1

2

借款合同

1

1

3

借款借据

1

1

4

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1

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要

5

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1

仅购买二手住房需要

6

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

1

仅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要

7

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

1

1

仅房主配偶提取时需要

8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汇总)》

1

缴存单位存在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因提取资金转账至个人银行账户,需单位提前采集职工银行账户信息;如果单位不存在的,职工个人申请提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限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恒丰、交通七家银行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三.提取额度及提取次序首次提取,所有可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二手住房不超过购房发票额扣减贷款额),且优先提取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其配偶和其他共有权人可以申请提取。四、办事流程1.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2.工作单位初审,并出具提取证明。3.公积金中心审核,并办理提取手续。五、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六、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 构 名 称

地 址

征管业务电话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莱山区黄海路9号黄海置地广场1号楼3楼

6669261

芝罘管理部

芝罘区南大街9号金都大厦17楼

2118906

开发区管理部

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6377113

莱山管理部

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16楼

6715758

福山管理部

福山区县府街196号

2139888

牟平管理部

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中心7楼

4227084

长岛管理部

长岛县乐园大街130号建行3楼

3212102

高新区管理部

高新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

6922064

莱阳分中心

莱阳市旌旗西路400号

7232603

海阳分中心

海阳市海阳路14号建行2楼

3107705

栖霞分中心

栖霞市山城路63号建行4楼

3375568

龙口分中心

龙口市东城区府东二路299#广电大厦10层

8537880

蓬莱分中心

蓬莱市登州路108号

3355355

莱州分中心

莱州市莱州北路莱辉大厦4楼

2170909

招远分中心

招远市初山路107号

8225550

七、电话咨询热线:12329八、官方网站:http://gjj.yantai.gov.cn/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提取服务指南一.办理条件 职工以商业性住房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次提取后,在还贷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一年内可申请提取最后一次;前后两次提取需间隔12个月。

二.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备注

1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

1

2

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

1

3

上次提取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的第三联(提取人留存联)

1

4

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1

关键词:烟台租房公积金提取烟台如何提取公积金用来租房烟台租房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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