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最新
烟台什么时候停止受理支付全款购买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9月3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受理标准的通知》,详情如下:
自10月1日起,停止受理“支付全款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没有支付全款、按规定的首付款比例(首套房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40%)支付首付款后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贷款正常受理,贷款额度为购房款减去首付款,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账户。
在9月30日前,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按原政策执行。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