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办理指南
租住人才公寓由人才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宝应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以企业名义申请的,由企业所在镇(区)或主管单位填写《宝应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企业)》,并提供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入住人员信息资料等。
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实行分级审核制度,即用人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后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县人社局对用人单位和申请人资格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由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与人才签订租赁合同后,正式安排房源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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