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办理指南
关于招聘条件中要求“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问题
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考核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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