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办理指南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2月22日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提交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XX市税务局人事处(人事教育科)电子邮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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