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办理指南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应在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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