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办理指南
2021年3月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5日09∶00-3月11日16∶00
1、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①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②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③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④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11日18:00;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3月12日12:00。
2、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