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办理指南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到居住地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或所在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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